为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药管理,不断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,切实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、合理、经济、有效,将药事管理融入到整体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之中,适应新医改的工作要求,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》、《山东省药品使用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我院药师在参与临床工作中做到“三个明确”。
一是明确药师参与临床用药的工作范围与重点环节。全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技术支持与规范化管理;全院药品安全合理应用的信息化支持;全院ADR监测的技术支持与规范化管理;全院药物应用管理质量评价;重点科室的护理安全用药培训与指导、病人的安全合理用药教育与指导、临床医疗业务查房用药方案的技术参与、疑难危重病例的用药讨论、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控制实施方案中的用药管理。
二是明确药师参与临床用药工作的重点科室。根据目前医院临床药师的配备情况,现阶段将心血管内科、神经内科、呼吸内科、肿瘤内科、重症医学科作为重点临床科室,由专职临床药师负责相应工作。
三市明确药师参与临床用药工作的基本要求。同时,成立药师参与临床用药工作领导小组,逐步加大临床药师的培养力度(邱少波)